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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暂行办法出台

2010年09月06日 08:33 来源于 财新网
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账面余额,不高于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等未上市企业股权相关金融产品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4%
  【财新网】(记者 曹祯)备受业内期待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和不动产暂行办法,终于出台。

  9月5日,中国保监会在网站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

  保监会称,此举主要是为了改善保险资产负债匹配,优化资产配置,缓解投资压力,分散投资风险,保障资产安全,以及维护投保人切身利益。

  今年以来,通胀压力抬头,股市动荡,而加息周期迟迟不至,都给保险公司的投资工作带来极大的调整。多位保险行业分析师对相关《暂行办法》的出台表示欢迎,但由于从细则出台到真正实现投资还有很多环节,因而对保险公司的影响很难做出量化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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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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