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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境外机构获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2010年08月18日 12:28 来源于 财新网
此举更重要的意义是使得境外机构可以持有更多人民币资产,也意味着更多类型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央行18日公布,允许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港澳地区人民币清算行、境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参加行等三类机构,以人民币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接近央行的人士向财新记者表示,这是为了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必要配套措施之一。他表示,人民币国际化不仅仅是指人民币走出去,此举更重要的意义是使得境外机构可以持有更多人民币资产。

  此次也是央行首次允许境外商业性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也意味着更多类型的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此前境外机构只有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发起的两只基金可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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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宇哲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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