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进一步系统性调整。该办法将于2010年8月3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加强流动性管理,配置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余额,不低于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这是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进一步系统性调整。该办法将于2010年8月3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应当加强流动性管理,配置银行活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余额,不低于该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