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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股票比例上升至20%

2010年08月05日 17:21 来源于 财新网
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财新网】(记者 马媛)中国保监会近日发文,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中国保监会网站8月5日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提出了上述比例要求。此前险资投资基金与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资产的20%,而调整后将改为投资股票型基金与股票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

  保监会还规定,险资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等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低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于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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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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