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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中案将做无罪辩护

2010年07月23日 18:17 来源于 财新网
律师称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无关
  【财新网】(记者 李箐 23日发自北京)汪建中案辩护律师、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子程今日表示,将为汪建中做无罪辩护。

  高子程表示,汪建中虽然已经被行政处罚,但他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有关程序,汪建中案将在两个半月内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

  高子程认为,即将在北京开审的汪建中案,起诉罪名仍是“操纵证券市场罪”,并不涉及洗钱罪。

  “我们认为认定汪建中‘操纵证券市场’的罪名是不成立的。”高子程说道,因为犯罪构成的要件不齐全,“第一,汪建中主观上没有故意;第二,客观上不具有行为特征;第三,没有造成操纵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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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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