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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香港成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清算行

2010年07月14日 10:38 来源于 财新网
该安排源于2009年签署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香港充当两岸人民币现钞清算桥梁角色

  【财新网】(实习记者 姚远 14日发自香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银香港”)董事长肖钢7月13日在港签署了《关于向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业务的清算协议》,授权中银香港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清算行。

  根据协议,中银香港将与台湾方面许可的台湾商业银行的香港分行签订人民币现钞业务协议,由这些分行作为交易主体,通过其总行向台湾当地的金融机构或个人提供人民币现钞买卖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向台湾地区提供人民币现钞清算服务的安排,是根据2009年签署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的有关要求,经有关各方协商确定的。这一安排将进一步为海峡两岸人员往来提供便利,也为逐渐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和加强两岸货币管理合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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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彦铮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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