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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监局禁止投行人员直系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

2010年07月13日 16:24 来源于 财新网
同时要求各证券公司应立即对保荐业务相关人员是否持有保荐业务客户股份以及存在其他利益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财新网】(记者 马媛 13日发自北京)国信投行部经理李绍武案暴露的保荐业务相关人借参股待上市公司股份,从而谋取不当暴利的现象,得到了证监部门的回应。深圳证监局近日发文,严格禁止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相关人员及其配偶、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以任何名义或者方式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深圳证监局近日对辖区保荐机构下发《关于强化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保荐工作质量的通知》。除上述要求外,证监部门还要求各证券公司应立即对保荐业务相关人员是否持有保荐业务客户股份以及存在其他利益情况进行全面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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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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