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中国保监会2010年5月6日公布的批复称,批准北京银行(601169.SH)收购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的股权。股权变更完成后,北京银行和荷兰保险有限公司各持有首创安泰50%的股权。首创安泰须在股权变更有关手续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使合资公司合计外资股比例符合有关规定。
据悉,北京银行是于2009年9月11日通过了《关于收购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方股权的决议》,以自有资金6.818亿元收购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首创安泰50%的股权,每股价格1.515元,收购后持有首创安泰股份4.5亿股。2009年11月27日和2010年2月1日,银监会和保监会先后批复同意北京银行受让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5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