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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研究员称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不可能获批

2010年04月21日 18:14 来源于 财新网
称作为一个新税种,不可能单批重庆,因为法律不允许。要是开征必须全国一起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特别房产消费税作为一个新税种,不可能只让重庆获批。因为我国法律不允许任何税种在地方上进行试点,要是实征必须全国一起干。”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近日针对媒体报道作出回应。财政部新闻处对于“重庆房产消费税获批”的消息,也表示“对传言不予置评”。

  中国证券报20日采访孙钢,发表了上述言论。此前,《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称,“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方案已获批,国家将在一些城市试点开征个人住房消费税。”该报还援引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钢的话说,“个人住房消费税实质是在住宅保有环节征收税费,目标直指投机,增加炒房者的持有成本,让投机者少买或不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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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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