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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推广案件问责制度

2010年03月18日 22:09 来源于 财新网
今年7月1日开始实行,案件问责制监管范围将由之前的国有机构扩大到全行业所有保险机构

  【财新网】(记者 曹祯 18日发自北京) 《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行,案件问责制监管范围将由之前的国有机构扩大到全行业所有保险机构。

  2006年1月保监会发布的《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简单来说,就是要建立负责任的法人治理结构和高管队伍。”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裴光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同时,保监会也正在研究问责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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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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