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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股指期货获批

2010年01月08日 18:12 来源于 财新网
证监会将择优选择优质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首批试点,也将统筹股指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财新网】(记者 马媛)证监会网站1月8日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已原则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推出股指期货品种。

  公告称,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推出股指期货品种,是加强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不断丰富证券交易方式,完善市场功能,继续夯实市场稳定运行的内在基础,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公告并称,证监会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净资本规模、合规经营、净资本风险控制等指标和试点实施方案准备情况,择优选择优质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业务的首批试点,并根据试点情况和市场状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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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玉虎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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