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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拟推自订条款指数期权

2009年09月23日 14:14 来源于 caijing
此举或可将“场外”期权交易引回“场内”,以降低对手风险

  香港交易所9月22日宣布,计划明年首季推出“自订条款指数期权”,但仍待监管机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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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订条款指数期权,是恒生指数及H股指数为基础的期权合约,可按市场参与者要求,自订行使价及到期月份,而有关合约须经大手交易买卖。这有别于目前经由港交所买卖的指数期权,即设有标准化的行使价及到期月份。

  事实上,在场外早有自订条款的指数期权,然而,场外缺少监管,令市场风险提升。

  此次港交所拟推出的自订条款指数期权,则提出了不少须明确遵守的准则。如行使价须为完整指数点;到期日必须是任何一个月份的最后第二个营业日;如市场已有相同的行使价及到期日的标准系列,自订条款指数期权系列将不获开设;交易必须透过大手交易执行,并且不少于100张合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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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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