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下称金融办)即将迎来机构调整:由原来的六个处室增设为八个处室;受上海国资委委托,统筹管理市属金融国资;并对非持牌地方金融类机构进行监管。
“以后金融办就像金融国资委一样,管人、管事、管资产。”一位接近金融办的人士称。他表示,如此调整符合上海市的定位,是借建设“两个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国际航运中心)之机,把上海金融这一块“做强做大”。
根据知情人士透露的“三定”(职能、机构、人员编制)方案,金融办将设机构服务处、地方金融管理处、综合协调处、金融市场服务处、金融合作处、金融稳定处、联络推广处以及研究室八个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