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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雷曼迷你债和解方案出台

2009年07月23日 00:16 来源于 caijing
香港16家分销银行将向每名合资格客户提出回购建议,至少以最初投资本金名义价值的60%,回购所有尚未到期的迷你债券
 

  7月22日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下称香港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称金管局)及16家分销银行均发布公告,根据达成的协议,分销银行将向符合资格的客户提出回购雷曼兄弟迷你债券。

  这16家银行包括ABN AMRO Bank N.V.(荷兰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亚银行有限公司等。

  根据协议,分销银行将向每名合资格客户提出回购建议,分别以该客户最初投资本金名义价值的60%(向65岁以下客户)及70%的价格(向65岁或以上客户),回购所有尚未到期的迷你债券。客户将有权保留迄今收到的所有票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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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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