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宣布,从2009年7月1日起,车主享受的交强险费率最高下浮比例,将提高到30%。
保监会于6月29日晚发布的公告称,目前每年有85%投保交强险的汽车车主享受到了费率下浮的奖励。据测算,2006年开始投保的车主中,将有超过60%的车主享受30%的费率下浮。
2007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行了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浮动机制。交强险是中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
所谓浮动机制是指,对于未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其缴纳的交强险第一年下浮10%,连续三年未发生事故的可下浮30%。而对造成死亡和发生两次以上的有责任事故的机动车,实行费率上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