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东亚中国)6月29日宣布在港发行不少于10亿元的东亚银行(中国)人民币零售债券,债券年息2.80%。
东亚中国债券发行期为6月30日至7月17日,面向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债券将含年息2.80%,于2011年7月23日到期。利息由2010年1月23日起每年1月23日及7月23日每六个月结束时支付。每张债券面额为人民币1万元。
东亚中国提示的主要风险包括:债券没有任何抵押,亦未获母公司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下称东亚银行)或第三方担保;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可能对债券的流动性不利;债券将不会于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没有流通的二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