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长刘士余近日呼吁土地等制度创新,以推进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
6月13日,刘士余在参加汇丰-清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项目成果研讨会时表示:“发展正规的商业农村金融,如果不从土地制度上做一些创新,农业的集约化经营、规模化经营和现代金融体系服务的冲突可能解决不了。”
刘士余进一步表示,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离不开对包括所有耕地承包权在内的资源配置等权利的制度安排。
目前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拥有的贷款抵押、质押担保物均较少。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仓单、可转让股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同时建立农业保险和农村信贷相结合的互动机制,破解农村信贷担保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