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日前下发《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新规》),拟对评价指标数量进行大幅缩减。
《新规》从原来的六大类、69个券商分类监管评价指标缩减至六大类、27个项目。
一名业内人士据此认为,此次券商分类监管评价指标瘦身,意味着监管层正逐步放行评级类工作的审核认定权,未来券商监管评级工作有望从市场第三方评级机构产生,而非政府行政划定。
多位接受采访的券商高管表示,作为券商综合治理阶段监管的延续,券商分类监管工作使得行业整体风险意识增强。此次监管指标调整后,优质券商有望获得更高的评级,并将在相关业务牌照方面获得监管层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