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5月12日通报了数起内幕交易案,其中包括一名券商高管利用内幕信息操作内幕交易案。
证监会在通报该券商高管所涉案件经过时表示,经调查,某证券公司高管金某利用其所在券商的大股东计划收购一家上市公司,并通过资产重组实现券商借壳上市的内幕信息,用其岳母名义开立证券账户,于价格敏感期内通过网上交易买入卖出拟收购上市公司股票5万股,获利2万余元。
证监会表示,根据《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属于内幕信息。金某于本案内幕信息形成日获悉该信息,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此外,本案所开立账户资金来源于金某配偶余某银行存款账户,金某和余某为夫妻关系,拥有共同的财产和利益,虽证券账户以其岳母名义开立,但开户代理人、资金来源以及交易操作等相关证据均证明金某和余某是账户的实际操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