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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保险集团受让寿险子公司股权获批

2009年05月12日 16:39 来源于 caijing
转让完成后,深圳市祥南置业有限公司不再持有阳光人寿股份

  中国保监会批准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保险集团)受让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人寿)1亿股股份。

  5月12日,保监会网站公告称,同意深圳市祥南置业有限公司向阳光保险集团转让股份。受让后,阳光保险集团持有阳光人寿5.6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84.85%,深圳市祥南置业有限公司不再持有阳光人寿股份。不过公告并未透露交易价格等财务细节。

  此前,保监会于4月批准阳光人寿定向募集不超过10亿元次级债,期限为10年。今年1月,保监会批准阳光保险集团定向募集10年期次级债,募集规模不超过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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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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