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4月15日发布公告,表示近期已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开展聚氯乙烯期货。至此,中国三大期货商品交易所在2009年都有新产品获得批准。
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尽快批准大商所挂牌聚氯乙烯期货合约。
据了解,目前大商所已经完成了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已经拟定完成,并论证了梯度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已经选取了聚氯乙烯期货的交割推荐厂家和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