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中央投资项目配套资金渠道,央行和银监会将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设立合规的投融资平台吸引银行信贷,并鼓励其通过债务工具进行融资。
3月23日,央行和银监会公布了其3月18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提出将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增加地方财政贴息、完善信贷奖补机制、设立合规的政府投融资平台等多种方式,吸引和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央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现在大量的贷款是投向政府投融资平台、投向基础设施的,凭经验,至少60%的信贷资金流向了各种类型的投融资平台,甚至可能达到了80%。”一名央行官员对记者如是表态。
“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出台以来,按规定,中央投资项目中有一部分资本金需由地方政府承担,但由于地方财政收入有限,加之刺激计划实施以来,各类、各种名义的上马项目较多,资本金缺口之痛已如影随形。
此前,银监会已允许商业银行向经国家发改委立项、政府批准的项目提供短期资本金搭桥贷款。中央财政亦表示将代发地方债予以支持,但就目前形势来看,这对弥补资本金缺口仍属“杯水车薪”,因而通过地方政府隐性担保的平台融资成为了各地竞相选择的方式。
上述《指导意见》明确表示,除了支持合规的投融资平台向银行进行间接融资,还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
据中金公司测算,在过去几年,地方投融资类平台发行企业债的规模在逐步增大,从2004年的44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4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