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385,下称ST金泰)发布公告,法院裁定第四大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新恒基地产)持有的284.72万股股份将被冻结,并被悉数变卖。
ST金泰的2008年半年报显示,工商银行济南高新支行(下称济南高新工行)2006年曾起诉过ST金泰,曾请求法院判令ST金泰偿还原告贷款本金6420万元以及利息;要求新恒基地产对ST金泰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请求ST金泰及新恒基地产承担全部诉讼费和保全费。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新恒基地产持有的ST金泰无限售流通股64.26万股被冻结,冻结期限一年。同时,继续冻结新恒基地产持有的ST金泰无限售流通股220.46万股,冻结期限半年。冻结期间未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为其办理股权的转移、质押等手续,不得向其支付股息或红利。
另外,法院变卖上述被冻结的新恒基地产持有的ST金泰无限售流通股合计约284.72万股。拍卖款将划至山东省高院规定的专用帐户。
2008年半年报显示,新恒基地产为ST金泰第四大股东,持有ST金泰股份280万余股。新恒基地产的实际控制人为黄俊钦,黄本人也是ST金泰的实际控制人。
去年11月26日,黄俊钦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北京警方带走调查。此前11月19日,黄俊钦的胞弟,内地首富黄光裕亦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调查。
3月4日,ST金泰表示,公司总经理张新文也在配合警方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