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以正向激励措施为主,尽可能提高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比例,但仍“要坚持市场化规律,维持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长期以来县域金融资源外流问题,有望得到遏制。
来自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的消息称,央行正牵头相关部门制定考核办法,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贷款发放。
这也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于农村金融发展提出的具体要求。自2005年以来,针对“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均强调县域内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
央行表示,拟制定的考核办法,将以正向激励措施为主,考核指标的择取会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性,尽可能提高县域内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比例,但仍“要坚持市场化规律,维持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一位资深农村金融专家说,县域金融资源外流向来是难破解的谜题,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网络在内的金融机构,往往从县域吸收大量存款,用于异地放贷。此类问题在东北、中西部省份表现尤为明显。
“当然,针对农业、农户的贷款,风险因素很大,一味鼓励增加投放,也与银行市场化经营相抵触。”该人士表示,央行要求坚持市场化规律,表明仍将通过建立健全农村金融安全网来引导信贷投放,而不是“一刀切地行政施压”。
央行也表示,为了落实上述政策,需要大力发展和培育包括县域担保、评估、公证等中介机构,也需要加快农业保险发展,分散支农信贷风险。
为了增加县域金融的信贷投放,一些地方银监局对已经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今年初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四川省银监局明确表示,涉农县域内银行新吸收存款在三年内要逐步达到70%用于县域发放贷款,具体数额是今年达到50%,明年达到60%,后年达到70%。
四川省银监局表示,为了督促引导银行高管加强对农村金融的服务,将把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列入银行县市级机构新提拔高管任职资格审批和提拔高管动态履职考核中去。
来自监管部门的调研显示,目前农村金融服务中需要解决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简化贷款手续;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贷款金额和期限;根据农业生产的特点改变按季结息的还款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农户还款。
为了鼓励银行业增加信贷投放,银监会也表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涉农类贷款实行有区别的信贷管理和考核政策。结合农户生产经营特点和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对确因受灾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期偿还的贷款,允许展期,并视信用记录合理确定贷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