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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将对富通新议案投反对票

2009年02月08日 22:07 来源于 caijing
作为在富通持股4.99%的第一大股东,中国平安表示将对富通向巴黎银行出售资产的新议案投反对票


  中国平安(香港交易所代码:02318,上海交易所代码:601318)2月8日宣布,将在2月11日于布鲁塞尔举行的富通集团(Fortis,下称富通)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中,就出售富通资产的新议案投反对票。
  中国平安称这一决定是经过该公司慎重研究后决定的,“愿和其他所有负责任的股东们一起,共同探索其他可行的方案,使其继续保持持续经营的能力,以确保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2月11日,富通股东大会要表决的最重要内容,即为将其在比利时的银行业务75%股份股权,以及比利时保险业务10%股权出售给巴黎银行(BNP)。这是比利时政府、BNP和富通集团在今年1月协商之后重新确定的交易方案。
  与原来的方案相比,BNP将收购富通集团比利时保险业务的股权从原来的100%降至10%,并同意在拥有104亿欧元资产的特殊目的公司中提高持股比例。
  中国平安在富通集团中持有4.99%的股票,是富通的第一大股东。2月11日的股东大会投票中,如果出席者所代表权益的50%以上投支持票的话,则新方案可以通过。
  对于拒绝此次交易的原因,中国平安表示,“自2008年9月以来,富通发生了一系列巨大的变化,这些变化过程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都是由比利时政府主导的,导致富通价值遭受了巨大损失,损害了全体股东的利益。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因此,中国平安反对原来的各项交易方案。同时,由于即将召开的股东大会,也违反了若干的治理原则,把修订但不成熟的交易方案交股东大会审议,所以,中国平安也将投反对票。”
  中国平安的要求是,“应该遵循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股东有权利对2008年9月以来涉及富通资产处置的一系列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市场人士分析,富通虽然修订了交易的部分内容,并将新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但这一新方案之前的一系列操作并未经过富通股东的投票,这些操作已经使得富通的资产版图被严重改写,现在的富通已今非昔比,如果对巴黎银行出售的资产议案通过后,富通所余下的资产将非常有限。这也是平安要求对2008年9月以来的一系列重大交易进行表决的原因。
  2008年9月,富通在次贷危机中濒临破产。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政府联手将富通在三国的银行业务部分国有化。但这还不能重建资本市场对富通的信心,10月初,富通集团不得不提高国有化比例。10月6日,比利时政府再将富通比利时银行业务75%的股份和比利时保险业务的全部股份分别作价90亿欧元和55亿欧元一并出售给BNP。
  当时富通表示,这一系列交易安排不需要获得股东的同意。但股东们将此诉诸法庭。比利时上诉法庭在2008年12月12日判决,富通股东可以对富通董事会在10月做出资产出售决定,以及其后续操作进行表决。在表决日来临之前,为提高交易获得通过的可能性,比利时政府、富通和巴黎银行才再次商定了新的方案,但这一方案仍未得到富通第一大股东中国平安的支持。
  另外,中国平安执行董事、总经理张子欣不久前刚刚辞任富通董事,中国平安提名为富通董事会候选人的Andrew Spencer Doman也已撤回提名。不过,中国平安新闻发言人盛瑞生曾表示,中国平安将向富通董事会提名两名新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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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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