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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储蓄柜台将禁售投连险

2009年02月02日 20:53 来源于 caijing
严格限定投连险只能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台销售;对销售人员的资质做出详细要求


  保监会将对投资连结保险(下称投连险)的销售再次进行规范,旨在打击投连险销售误导行为,保护消费者。
  保监会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出了一系列整顿银保渠道,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新措施。《通知》将于3月15日正式执行。
  简单地说,投连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
  《通知》严格限定投连险产品只能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台销售。这意味着,投连险在银行储蓄柜台的销售,即将被禁止。
  在人员资格方面,《通知》要求投连险销售人员至少有一年寿险销售经验,并获得销售资格证书;销售前接受至少40小时的专项培训,并将相关培训材料报当地保监局备案,确保培训的质量。
  随着资本市场的深度调整,投资收益的锐减与投资损失的剧增,此前投连险销售过程中的种种问题集中暴露出来。2007年9月与2008年10月,保监会曾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对投连险销售的管理。
  作为一种偏重投资理财的产品,投连险的风险基本上由客户承担。在投连险销售过程中,一方面对销售人员的技能有较高要求,但银行普通储蓄柜台的柜员与客户交流时间短,容易产生误导;而且投连险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在销售过程中如果不区分客户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容易导致纠纷和投诉。正是针对上述投连险销售中出现的问题,保监会出台了该《通知》加以纠正和规范。
  据新华社报道,截至2008年末,保险全行业销售的投连险占到整个寿险业保费收入的5.79%,万能险占到寿险保费收入的19.77%,分红险占到寿险保费收入的51.77%。去年寿险行业退保率为3.78%,比2007年下降了0.94%,其中退保较集中的险种主要为投连险。
  《通知》还要求在银保销售过程中建立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识别机制,包括将银行渠道的投连险新单趸交保费限制在3万元以上,以及建立风险测评制度。保险公司对代理机构销售投连险的合规性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强化保险公司合规责任;而各地保监局要加强监管,包括对投连险销售人员培训质量的把关、对农村地区销售行为的监控,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的及时查处等。
  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要对本公司投连险销售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并于今年3月1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保监会,同时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当地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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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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