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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拟为增持回购开辟融资渠道

2008年09月26日 20:00 来源于 caijing
可交换债、中期票据可能再次被赋予为增持或回购开辟融资渠道的意义,但增持或回购本身对市场的长远发展亦属饮鸩止渴之策

  监管部门正在考虑为给市场带来刺激性利好的增持或回购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此前被赋予缓解“大小非”的可交换债,将被用于为上市公司回购或大股东增持提供融资渠道,而因争议暂停的中期票据,也可能因这一目的而被重新启用。
  据了解,证监会正准备利用可交换债,鼓励上市公司大股东或上市公司增持或回购,发债门槛仍将遵循今年9月5日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债融资用途并不限制。
  知情人士表示,管理层虽对发债用途未设限制,但实际上市场和企业可以理解为增持或回购融资,进而对整个市场产生利好性影响。
  目前这一政策已内部征求过部分券商意见,何时具体实施,仍未确定。一个变数是,非上市公司发债,目前仍属发改委管理的企业债范畴,因此双方如何协调管理,仍存在争议。
  此前,发改委已经就可交换债事宜,与证监会进行沟通,希望至少非上市公司发债,发改委能够参与协调,以便日后该企业再发债掌握相关情况。
  另一个为增持或回购开辟的渠道,将可能是已经暂停的中期票据。证监会正在与央行协调,希望能够以中期票据为增持或回购融资。
  今年4月,央行推出中期票据业务,为非金融企业提供中期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一般为三到五年。由于其发债程序的便利性,推出后便立即受到热捧。
  不过,随后由于其他部委的反对,认为中期票据几乎无条件发行的发行体制,与现行《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冲突,并且中期票据的发行没有减少股票市场“大小非”减持的压力。随后中期票据便暂停推出。
  最近,由于以央企为主导的大股东增持、上市公司回购热潮兴起,刺激A股市场近日大幅反弹。上证指数已从1803点反弹至26日收盘的2293点。新开辟的融资渠道,必将助长这种增持或回购风潮。
  一位券商高管认为,这种政策性投资,首先是导致大股东或上市公司投资缺乏自主性,而为他们开辟新的融资途径,很可能助长盲目投资。
  有很多上市公司也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鼓励他们增持或回购,等于鼓励其进行股票投资,也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主业经营。
  台湾一位熟悉证券市场的人士认为,政策性鼓励增持或回购存在一个悖论,刺激政策导致股价上升,市场很容易回调,如果这样,损失的要么是上市公司或大股东,要么是跟进的投资者,这两者都不可取,除非股价一直上涨,但显然不可能。
  多位有识之士均认为,并非出于真实投资判断做出的增持或回购,虽短期有利市场回升,但于市场长期发展却可能产生误导,终将会给市场参与各方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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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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