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银行尽管没有直接持有雷曼兄弟债券,但有些境外代客理财产品(QDII)是与雷曼兄弟债券挂钩。
获悉,北京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169)等一些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就有类似的代客理财产品,但由于规模较小,目前未被要求在交易所进行公告。
9月17日,北京银行在其网站发布公告称,2007年9月发行了产品代码为0770号及0771号的美元12个月期信用挂钩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挂钩的相关信用主体为雷曼兄弟等五家机构。北京银行认为,按照约定,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的行为已经构成理财产品交易合同项下的“信用违约事件”,进而产生如下法律后果:“北京银行须将理财产品项下全部资金以等于票面金额的价格买入雷曼兄弟公司的债券,之后只能按市场价格(通常低于票面金额)卖出,这会产生价差损失和交易费用,上述损失将由理财产品资产承担;理财产品交易合同随之自动终止。”
据悉,银行系QDII产品主要有三类,主流产品是挂钩型的结构型理财,可以挂钩单个股票基金,也可以挂钩包括股票、指数、基金等在内的一揽子资产,。
比如2006年11月,招商银行推出了“金葵花”理财产品——“雷曼兄弟农产品指数表现联动本币产品”,最高可获12%的总回报,委托起始金额5万元人民币,委托管理期两年,今年11月即将到期。该产品挂钩的雷曼兄弟农产品指数,是雷曼兄弟今年7月推出的“雷曼兄弟商品指数”中的一项,指数追踪农产品期货交易价格,涉及农产品期货有大豆、玉米、豆粕、小麦、豆油、咖啡、棉花和糖。招商银行承诺在理财产品到期日向投资者支付全部本金。
9月18日,招商银行发布了该理财计划的“特殊事件公告”,称受雷曼兄弟破产事件的影响,如在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第八个观察日(2008年11月13日)出现该指数无法取值的情况,招行将根据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中“市场特殊事件”条款的约定,正确反映市场特殊事件对产品估值的影响。招行称,在该理财计划成立之时,已通过产品的结构设计和交易工具对产品的本金及收益风险进行风险对冲,招行将保证此理财计划项下的本金安全,并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计算和兑付收益。
业内人士称,即使QDII产品出现风险,原则上来讲银行也无须承担风险,但是按照以往行业中的常见做法,银行为了维护信誉以及与客户的关系,会通过曲线的方式向客户提供一定的补偿,如向这些客户定向发售保本高收益理财产品。
获知,按照商业银行上报给监管机关的全口径统计,中资机构持有的雷曼相关资产为数十亿美元,远远超过了五家上市银行迄今披露的不到5亿美元的自营投资。
所谓全口径统计,包括直接持有的雷曼兄弟债券、给雷曼兄弟的贷款、与雷曼兄弟债券相关的衍生品,也包括QDII(合格境外投资者)理财产品相关的投资状况。而QDII理财产品为银行表外业务,属于表外资产,银行从中获取手续费并计入中间业务收入,所以按照有关规定,这些数据可以不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