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9月4日发布的《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摘要)》,披露了很多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农村金融问题多多
2007年,715家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4533家金融机构(含其分支机构数)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其中350家金融机构受到处罚,占被查金融机构总数的7.72%。
这350家金融机构中,除三家仅涉及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违规问题外,其余347家均涉及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或是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从各类银行被处罚机构数与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关系看,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高,为54.55%,城市信用社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最低,为0.29%;中资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为97.95%,外资银行被处罚机构数占全部被处罚机构的比例为2.05%。但与此同时,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被处罚的比例明显上升,显示这两类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合规程度亟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