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9月1日起,利用银行自助机具“假换真”的作案人员信息将纳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
近日,上海银监局与上海市公安局、央行上海分行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
银监局称,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银行自助机具作案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今年以来,上海市自助银行连续发生多起,利用ATM机超时吞钞功能,以假币调换真币的案件。
针对这种现象,上海银监局与上海市公安局已先后在上半年发文要求,商业银行对本行自助银行及ATM机加强安全检查、监控和风险提示,防范此类案件风险。
上海银监局称,利用ATM机超时吞钞功能以假钞换真钞,实际上是做不到的。因为
ATM机在超时吞钞后,会扣除持卡人银行卡内相应取款金额,如需冲回相应金额,持卡人必须到银行柜台办理相应手续,银行在清点ATM机内钱款无误并履行必要手续后,才会在银行卡中冲回相应金额,银行对混入的假钞将按规定没收,并扣减相应卡内余额,同时根据录像资料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由于教唆此类作案手法的帖子,仍继续在网上流转,此后仍有个别持卡人抱侥幸心理在有关商业银行自助银行、ATM机上以身试法。目前,这些案件均已查获,相关人员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理。
为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阻止此类案件继续蔓延,上海银监局与市公安局、央行上海分行经多次协商后,决定将此类案件作案人员信息录入个人征信系统,供各商业银行查询和使用。各商业银行将在个人开户、授信、银行卡申办等方面,对有此类不良记录者实行限制或回避措施,从而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作用,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