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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启动

2008年08月20日 18:58 来源于 caijing
上海张江艾西益外币兑换公司、北京通济隆丰盛科技公司成为首批试点的两家公司

    京沪各一家公司获批成为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公司。
    8月20日,上海张江艾西益外币兑换有限公司、北京通济隆丰盛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获得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特许货币兑换”铭牌,成为首批获准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试点公司。
    在8月初《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后,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在北京和上海进行试点。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指境内非金融机构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为个人办理的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货币兑换业务,包括现钞和旅行支票兑换等。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在规定的年度总额内办理境内个人结售汇业务和境外个人结汇业务,并可为境外个人办理每人每日累计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境内关外网点限额为1000美元)的人民币兑出外币现钞的业务。经营机构可以使用自身品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选择合作银行和挂牌交易的货币种类,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汇价管理有关规定确定挂牌交易汇价。
    同时,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须通过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外汇局实行全过程监管。
    上海张江艾西益外币兑换有限公司由浦东新区张江集团公司、张江股份有限公司与艾西益(ICE)公司合资成立,中方控股,是目前上海惟一一家试点单位。总部在英国的艾西益(国际货币兑换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零售货币兑换运营商之一。
    两家试点公司分别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分局和上海分局监管。上海外管局相关人士表示,经营资格须向外管局当地分局提出申请,但上海是否逐步批准更多的试点单位,须视张江艾西益的试点情况而定。
    依据《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管理试点办法》,申请开展该业务的境内非金融机构除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外,还应满足其他条件,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外币代兑机构资格一年以上,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两名具有本外币兑换或相应业务经验,每个经营网点配备不少于两名熟悉外汇管理政策和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工作人员,具备逐笔完整记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条件,以及以醒目方式展示兑换币种和牌价的设备及设施,具备外币定价、本外币现钞调运、配钞、存储、保管、托收等条件,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接入的软硬件条件等。
    有关方面表示,根据国际经验,个人本外币兑换市场一般由银行网点、特许外币兑换商和一些特约商户组成,而中国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主要由银行办理,难以充分满足日益增长的兑换需要。试行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有利于发挥经营机构营业时间长、兑换币种多样、经营机制灵活、专业化服务等优势,更好地服务于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需要,为2010年世博会提供高效便利的货币兑换服务做好准备。
    此前,中国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主要由银行办理,而银行由于网点数量、经营时间等因素的限制,难以充分满足日益增长的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的需要,这个问题在北京、上海等涉外交往和人员跨境流动频繁、个人本外币兑换业务量大的地区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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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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