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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要求防范化解四类保险风险

2008年07月15日 11:53 来源于 caijing
今年行业偿付能力总水平下降,关键原因在于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

吴定富称今年行业偿付能力总水平下降,关键原因在于部分公司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

  防范化解偿付能力不足、投资型业务快速发展、保险资产管理和公司治理不完善和内控不严等四类风险,已成为保监会的监管重心。
  这是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7月15日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的。吴定富讲话中分析,保险行业今年偿付能力总体水平下降,除受股票市场不断走低影响以外,关键原因在于部分公司发展模式粗放,产品结构不合理,公司盈利能力不强甚至长期亏损,主要依赖股东增资或发行次级债维持偿付能力。
  关于偿付能力不足风险,吴定富表示,对于充足I类公司,即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150%的保险公司,要加强对偿付能力状况变化趋势的预测,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司提交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
  对于快速发展中出现偿付能力阶段不足的公司,要督促公司通过限制业务规模、加强分保、优化业务结构等措施改善偿付能力,以及通过上市、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筹集资本金,缓解偿付能力不足的压力。
  对于改善偿付能力不积极、措施不力,造成偿付能力长期不足的公司,保监会拟采取限制业务、限制分支机构批设、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高管薪酬、限制资金运用渠道、调整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等方式,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偿付能力。
  至于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甚至影响正常运转的公司,保监会提出要加大监控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分支机构现金流的监控,以及费率执行情况和数据真实性的监督检查;对个别现金流困难的公司,要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针对投资型业务快速发展可能带来的风险,吴定富提出要在精算制度、条款费率管理、销售资格、销售区域、偿付能力要求、投资渠道等方面,研究制订相应对策。要密切关注寿险公司分红特储、万能平滑准备金提存的动态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各公司的精算报告和偿付能力报告。
  保监会同时要求寿险公司密切关注各类业务的退保情况和满期给付高峰应对情况,提前做好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在保险资产管理风险方面,保监会要求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内控、产品创新和重点业务开展现场检查,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公司进行深入的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保险资产管理违规问题,分析原因,限期整改,确保保险资产安全。同时完善保险资产托管制度,加强保险资产管理非现场监管。
  此外,为防范公司治理不完善和内控不严的风险,吴定富表示重点是抓落实,要推进产品销售过程中收付费零现金管理制度改革,防范营销员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保险公司内控漏洞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吴定富要求保险公司以防范风险为中心,建立健全内容完整、方法科学的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内部控制执行力,健全内部控制评价监管制度,推动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约束机制。
  当日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数据显示,近五年来中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8.2%,保险业总资产达到2002年的4.6倍,全行业净资产从负数增长到28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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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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