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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深发展签下Shibor远期票据回购首单

2008年07月09日 22:39 来源于 caijing
将参考三个月的Shibor,回购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意味着Shibor将逐渐树立基准利率的地位

将参考三个月的Shibor,回购金额为5亿元人民币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1166,下称兴业银行)资金运营中心近期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001,下称深发展)上海分行签订了第一份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anghai Interbank Offered Rate,简称Shibor)为参考利率的远期银行承兑汇票回购协议。
  据参与交易人士透露,根据协议兴业银行将于8月6日向深发展上海分行出售价值为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于三个月后的11月6日对此进行回购。8月6日为起息日,回购参考利率为8月4日的三个月期限的Shibor。
  据上述人士透露,目前Shibor已经越来越多地成为一些产品的定价标准,在即期票据业务中,目前三个月Shibor也常被作为基准利率确定交易价格,他认为Shibor应该会成为未来票据市场定价的基准利率。这次推出以Shibor为参考利率的票据远期回购协议主要是基于对Shibor的一个试点,并希望因此可以加强Shibor的基准利率的地位。
  该笔回购交易的主要风险为起息日时的Shibor与当时票据市场利率的差价。“如果8月4日的三个月Shibor高于8月6日起息日时的票据市场利率,融入资金的一方兴业银行就亏了,反之则是深发展亏。”该人士表示。
  对于这次签订以Shibor为参考利率的票据远期回购协议,业内人士表示意味着Shibor将逐渐树立基准利率的地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执行总经理高占军认为,这次远期回购协议的签订,扩大了Shibor的应用范围,将帮助树立Shibor的基准地位。他表示,要树立Shibor基准利率地位,继续增加挂钩产品的范围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据悉,今年1月4日正式启动的Shibor,已成为货币市场上利率掉期和其他衍生金融产品交易中广为使用的参照利率之一。
  Shibor以位于上海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技术平台计算、发布并命名,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组成报价团,自主报出的人民币同业拆出利率计算确定的算术平均利率,是单利、无担保、批发性利率。
  目前,对社会公布的Shibor品种包括隔夜、1周、2周、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及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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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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