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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15亿贷款案达成和解

2008年05月14日 22:09 来源于 caijing
历经近三年,四方终达和解,深发展有望减少10亿元不良资产,冲回1亿元的拨备

  5月14日,深圳发展银行(深圳交易所代码:000001,下称深发展)发布公告称,深发展等有关方面就15亿元贷款历史遗留案件达成和解协议。
  公告表示,深发展已与15亿贷款案关联方---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大青鸟)、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东华置业)以及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建东华)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城建东华将向深发展支付10亿元人民币。
  2003年七八月间,深发展曾向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和首创网络有限公司以及相关的5家企业发放一笔合计人民币15亿元的贷款,贷款后被挪用于北京东直门房地产项目,此笔贷款成为深发展史上最大一笔问题贷款。
  该地产项目的受益人为北大青鸟旗下的东华置业,其为上述贷款提供了担保。但2004年8月31日,东华置业将该地产项目土地使用权在未获合理对价的情况下转让给城建东华,东华置业因而事实上变成了一个“空壳”,无从偿还或有债务。
  为保全债权,深发展先后于2005年11月及2007年8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东华置业和城建东华。被告虽然是城建东华与东华置业,但北大青鸟分别控制着这两个公司90%和51%的股权,诉讼实际发生在深发展与北大青鸟之间。
  采取法律手段的同时,深发展与北大青鸟等有关方面亦积极争取和解谈判。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四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具体约定为:城建东华向深发展支付人民币10亿元,其中3亿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7亿元以城建东华为借款人、重组为有担保的正常贷款或称重组贷款。重组贷款的条件是,城建东华向该行提供该行认可的抵押品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该笔贷款可被认作正常贷款。
  协议还规定,重组贷款的本息应于2009年底前向深发展支付完毕, 8000万元的重组贷款利息将在此期间内按季支付。北大青鸟、东华置业对城建东华在协议下的支付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在协议规定的10亿元支付后,深发展和北大青鸟将恢复正常的业务关系,深发展将向北大青鸟提供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
  深发展方面表示,协议的签署是各方努力化解历史问题的结果,如能切实履行,对各方都有着积极意义。截至公告日,深发展对该笔逾期贷款计提了共计6亿元的拨备。和解协议若能履行,可为该行减少10亿元的不良资产,同时预估可能冲回1亿元的拨备。
  该行2008年一季报显示,在对15亿贷款和解未做考虑的情况下,该行一季度的不良贷款率为5.15%。今年3月份,银监会公布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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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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