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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公司违规减持遭上交所处罚

2008年05月07日 22:41 来源于 caijing
开开实业一家“小非”减持比例超过1%,这是“大小非”新政以来违规减持第三例

开开实业一家“小非”减持比例超过1%,这是“大小非”新政以来违规减持第三例

  时隔八日后,又一公司因违规减持遭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处罚。5月7日,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272)一名“大小非”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下称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因减持比例超过1%遭上交所限制交易处罚。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在4月21日至5月7日期间,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377.69万股,减持数量占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了1.55%,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上交所决定,对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公开谴责,并对该“大小非”股东账户进行限制交易处罚,限制该账户在三个月内不得买卖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并记入诚信档案。另外,上交所已就此事提请中国证监会继续查处。
  上交所的这一处罚与以前相比有所加重。4月29日,针对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两名“大小非”股东的违规减持行为,上交所限制其一个月内不得在宏达股份上有卖出交易。
  自《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出台以来,违规减持事件已有三例。除上交所这两例外,昨日深圳交易所也开出了首张罚单。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减持冠福家用解除限售存量股份,5月6日,深圳交易所决定对其公司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
  根据《指导意见》,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投资者,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
  上交所还表示正在抓紧研究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这些措施将包括对违规账户延长限制交易期限、增加限制交易品种、重审相关违规股东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提请证监会立案查处,以及建议冻结资金账户、限期回购超减股份、违规收益上缴上市公司等方面。
  针对类似违规减持行为,中国证监会曾表示将做出进一步惩罚。目前,宏达股份两名违规减持“大小非”股东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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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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