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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之一试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始赢利

2007年12月18日 21:59 来源于 caijing
银监会官员称,“银监会严格控制新增机构的总数,对每个省要求只新增加一到两个新型机构试点”

银监会官员称,“银监会严格控制新增机构的总数,对每个省要求只新增加一到两个新型机构试点”

  12月18日下午,银监会银行监管三部副主任漆艰明在接受中央政府门户网站采访时表示,目前试点的2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八家机构已经开始赢利,大部分机构在一两年内都可以实现赢利,而一般新设机构需要三年左右才能赢利。
  漆艰明说,从首批试点正式运营后的九个月时间内,全国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4家,共吸收各类资本2.1亿元,吸收各项存款1.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2亿元。这24家机构包括12家村镇银行、四家贷款公司和八家农村资金互助社。2006年年底,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银监发〔2006〕90号),并决定在四川、内蒙古等六省(区)进行试点。
  漆艰明表示,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对激活当地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初步效果已经开始显现”。他强调,扩大试点正在审慎有序的前提下进行,“目前试点范围已逐步扩大到全国,但仍然是试点。漆艰明说,”银监会严格控制新增机构的总数,对每个省要求只新增加一到两个新型机构试点。
  漆艰明还指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本着“低门槛、严监管”原则推进。相对于其他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来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门槛较低。按照现行有关规定,组建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资本进要求是10亿元人民币,而县(市)级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金只需要300万元,设在乡镇级的村镇银行是100万元,贷款公司是50万元,农村资金互助社则是10万元。“严监管”就是要执行比商业银行更严格的差别监管制度。目前,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共实行了五种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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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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