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晚间,财政部发布2007年第44号公告,宣布将发行新一期特别国债,计划发行263.5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63.18亿元。这也将是今年最后一期特别国债,该期国债发行结束后,财政部今年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累积共筹集资金达1.55万亿元。
根据财政部公告,本期国债期限10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41%,2007年12月17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2月20日发行结束,12月24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试点银行柜台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每半年付息一次,利息支付日为每年6月17日、12月17日(节假日顺延),2017年12月17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在2007年12月17日至12月20日的发行期内,采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试点银行柜台发售部分的分销价格区间为每百元面值99.80元-100.20元,其他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此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今年6月举行的第28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批准财政部发行15500亿元特别国债,用于购买约2000亿美元外汇,作为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金。
8月29日,财政部面向境内商业银行正式发行了第一期特别国债6000亿元。进入9月份,财政部又宣布计划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亿元特别国债,这笔特别国债计划分六期发行,此次发行的263.18亿元特别国债亦包括其中。
此外,本月11日,财政部还宣布发行7500亿元特别国债,票面利率为4.45%。根据财政部公告,这期特别国债发行日、上市日和起息日为200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