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全国第一个跨区域中小银行银团联合会成立。该联合会由深圳平安银行发起,22家中小银行参与,其中包括四家外资银行。
该联合会主要目的是将中小银行各自的资源进行整合,向大客户提供银团贷款,以在大额信贷市场分得一杯羹。同时,联合会试图尝试银行“竞合”新模式,改变以往银行双边贷款出现的多头授信和过度竞争局面。
大客户历来是国有大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天下,囿于资本金、存款、网点、人员等不足的制约,类似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银行在大额信贷项目上难以有一席之地。随着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大银行亦开始向零售业务和中小客户市场进军,令中小银行原来主要倚重的这两块业务受到侵食。
早在2006年8月28日,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就已联盟,在北京发起成立了中国首个银团贷款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该组织规定,单一企业或单一项目融资总额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中长期贷款,优先通过银团贷款形式提供。
3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大额信贷本来就是大银行的战场,这些大银行又联手结盟,更令中小银行难以涉足。事实上,在10亿—30亿元之间的信贷项目上,单个中小银行也难以和大银行抗衡。
今年8月19日,银监会发布了《银团贷款业务指引》,令中小银行牵手获得契机。较之原先的《银团贷款暂行办法》,此次《银团贷款业务指引》允许贷款成员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进行银团贷款转让,促进银团贷款二级市场的发展。深圳银监局继之出台了《深圳银团贷款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建议》。
在监管政策的鼓励之下,由深圳平安银行牵头的23家中小银行迅速结盟,力争建立一种银行间新型“竞合”关系,实现共赢。
过去银行主要采用双边贷款形式,容易产生多头授信、过度竞争风险,特别对于一些大项目,贷款额度大、期限长,会导致风险集中,增加资产流动性的压力。通过银团联合模式,力求各银行分享资源、共御风险,应对日益激烈的银行业竞争,克服中小银行发展的诸多障碍。
该银团联合会在合作机制上尝试建立“银团合作项目池”,成员银行若有自身无法承担的信贷项目,可向联合会推荐,放入项目池中。联合会将对这些项目定期评估、评级分类、分批开发,如分为培养期、观察期、开发期、进入期、维护期等阶段,分层次、分阶段开展项目合作。对这些项目,各成员银行自愿参与、自担风险、平等合作。
合作范围不单纯仅限于贷款,还包括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等其他银行业务,乃至保险、证券、信托等其他金融业务的交叉销售,为各地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此次签约其他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徽商银行、宁波国际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杭州商业银行、成都市商业银行、南京银行、福州市商业银行、南昌市商业银行、东莞商业银行、昆明市商业银行、贵阳市商业银行、厦门市商业银行、华商银行、泉州市商业银行、武汉市商业银行、嘉兴市商业银行、大新银行、湖州市商业银行、大华银行(深圳分行)及奥地利中央合作银行北京分行。
外资银行囿于营运资金、网点数量、文化差异、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制约,有意分享中国国内银行的跨区域资源。其资本实力、全球网络、专业技术、现代管理制度等方面的优势,对提高、规范银团的运作机制亦不无裨益。
在发达国家,银团贷款是普遍的一种融资模式,与商业贷款、抵押贷款并列为三大贷款模式,银团贷款占比在15%—20%间。中国国内银团贷款占比不到5%。截至2007年9月,深圳银团贷款余额约450亿元,占全市银行贷款余额的4.5%。
过去国内银团贷款是大银行的游戏,但现在中小银行联手结盟,让在这些小银行有了参与大额银团贷款的机会。但在大额信贷中,如何真正有效将分散的中小银行组成一体,能否真正抗衡大银行,亦待实践检验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