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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上线

2007年10月08日 21:12 来源于 caijing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有利于改善商业银行融资担保高度依赖不动产的现状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10月8日在上海宣布,由央行征信中心建立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正式上线,为中小企业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作前期准备。
    央行9月30日对外发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根据该办法,央行征信中心建立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为质权人和出资人提供查询服务。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指以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的融资方式。国际经验表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例如美国建立了高效的动产担保制度,包括应收账款在内的动产质押融资已经占到中小企业融资的70&。根据世界银行对全球130个国家和地区的调查,83%的国家和地区支持应收账款融资。
    在中国,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状况不符合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要求,同时也缺乏房屋等可以向银行抵押贷款的不动产。苏宁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根据调查估算,中国大企业贷款中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占27%,中小企业只占5%,中小企业总资产中大约60%是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其中应收账款约为5.5万亿元。如何盘活这些资产,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关键问题。
    《物权法》颁布前,我国《担保法》未将应收账款明确列入质押物范围,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没有法律保障,抑制了金融机构向这些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苏宁介绍,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为企业以应收账款作为抵押实现融资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物权法》规定,通过书面合同加登记的方式,可以应收账款出质。
    苏宁表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利于金融创新,提高国内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另一方面,他希望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能比较明显地改善商业银行融资担保的结构。现阶段,企业融资抵押仍高度依赖不动产。
    苏宁表示,和现行动产担保登记相比,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能有效对抗“一女两嫁”的情况,保护商业银行的权利。一旦抵押方以同样一块应收账款对两家银行质押,在系统中先行登记的银行将在清偿中获得优先权。
    但他同时表示,系统中登记信息的真伪由融资方检验,商业银行应自行考察和判断应收账款信息的真实性。
    苏宁没有透露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可实现的具体时间。他表示,风险防范和法律执行都需要进一步的经验积累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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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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