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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尽快推出创业板

2007年08月03日 10:59 来源于 caijing
范福春称尽快推出适应市场需要,符合中国国情的创业板,是资本市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服务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证券监管部门正在试图推进创业板市场的设立。目前设立创业板市场还停留在研究阶段,并未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市场能否设立以及选址、上市标准、投资者构成等问题都还在讨论阶段。
  8月2日,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了“资本市场与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研讨会,邀请了中央政研室、人行、科技部、发改委的有关人士出席,目的是希望能够与相关部门达成一致,使创业板的推出成为可能。
  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指出,为创新型国家战略服务,资本市场责无旁贷。尽快推出适应市场需要,符合中国国情的创业板是资本市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服务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于创业板市场与深圳交易所现有的中小企业板的区别,范福春表示,我国中小企业板的设立,为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的中小企业拓展了直接融资渠道,但风险投资业特别是本土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发展不足,大批具有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成长潜力的企业,由于资金来源匮乏而使发展势头受阻。因此,尽快推出适应市场需要,符合中国国情的创业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服务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对比其他国家创业板市场的发展,范福春副主席认为,在中国推出创业板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要辩证地认识并妥善处理上市标准与风险控制的关系。适当降低规模和赢利指标方面的门槛,同时防范创业板市场的整体风险,防止转化为社会风险。
  二是要充分调动市场中介的积极性。在中国柜台市场(OTC)还没有发育的情况下,要依靠承销商、保荐人等中介,通过机制创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断发掘出更多的创业企业进入创业板市场。
  三是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强调“买者自负”的原则。
  此外,还要加强研究,坚持“开门办市场”,确保市场顺利发展。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则强调创业板从一开始就要按照国际资本市场的规则规范化运作,企业上市的审批机制、退出机制、运行规则以及信息的透明度等方面都要按照市场规则来进行。
  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认为,目前有三项工作较为突出:一是尽快在交易所市场推出创业板;二是尽快放松管制,加快推出面向机构的各类债券品种;三是大力发展各类私募股权基金。
  推进多层次市场建设,关键在于制度设计和准确定位,当前要着力于推动创业板市场建设、发展本土的私募股权投资,以及推动证券公司开展直接股权投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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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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