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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银行业需怎样的经营政策环境

2007年06月30日 23:10 来源于 caijing
须从四方面着力:保持宏观经济环境稳定;打造可靠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市场友善政策环境;建立审慎有效监管体系


  中国的金融体系和银行体系距离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这一局面的改善首先取决于银行业自身的努力。但仅此还不够,还需要有一个好的经营环境和政策环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如是认为。
  吴敬琏是在6月30日举行的首届银行家高峰论坛上提出上述观点的。这个论坛由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携手《财经?金融实务》杂志举办,众多政府高官、国内外专家及行业巨头聚首中欧工商学院,共商中国银行业的改革之路。
  在详细阐述其建议之前,吴敬琏特别强调,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在”的精神,他所讲的中国银行业,并非指的是中国政府、中国民营控股的银行,而是由所有在中国境内从事金融活动的银行组成。
  吴敬琏认为,银行业改革需要在四个经营与政策环境方面做出努力。
  其一,是保持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这是银行业能够生存和稳定发展的基本前提。中国从改革开放以来,经过了好几次的宏观经济调控,每一次大起大落都使得银行业在业务上发生很大的困难,特别是造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最近几年,中国经济过热又出现了上升的苗头,通货膨胀的压力在增加,流动性过剩成为了宏观经济突出的问题。恶化的金融环境,威胁了银行资金的安全,增大了中国金融系统系统性风险出现的可能性。
  从短期看,宏观经济管理上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说过度利用行政直接干预来平抑房价和物价上涨,抑制资产泡沫等。这样一些做法实际上很难起到稳定宏观经济环境的作用。而且由于它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效率降低,对于宏观经济来说,其负作用不可低估。
  从长期看,宏观经济的稳定,取决于经济增长模式的改变,即从投资驱动和出口导向的增长模式,转变到以技术进步和效率提高驱动的增长模式。只有继续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科学发展观才能解决这些问题。
  其二,是银行界需要有一个好的可靠的社会信用体系。2004年,国务院提出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初步计划。这个初步计划的主要内容是建立一个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征集体系。三年来,在中国人民银行、国税总局及公安部门等部门努力下,这个体系已初步成形。在此基础上,上海、北京、天津等大城市都建立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现在更艰巨的任务是要放开征信业市场,使得民间的征信机构通过市场的有序竞争,为市场提供多样化的服务。现在信息共享的平台还是由各级政府主持操办的,这样就限制了信用信息方面服务的多样性,限制了服务质量的提高。
  吴敬琏认为,政府需要做的并不是信用信息的提供商,而是在于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必须在法律的基础上进行。现在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司法的地方化,使得失信行为的惩戒受到扭曲。这必须由政府尽快地加以补救。
  其三,是要建立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从法律上说,中国对银行业仍然实行分业经营的政策,但外资银行以及一些金融类的控股公司已经可以开展“金融超市”的业务。为了要让本土银行放开手脚,提供多样性的服务,必须加快研究混业经营和相关的监督问题。实践证明,混业经营有利于为社会提供很好的服务,而要防止混业经营带来监管的困难,实践中其实已经有了有效的监管办法。吴敬琏表示,中国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解决这个问题,而不能因有所顾虑就裹足不前。
  其四,是建立审慎有效的监管体系。这就要求对银行业进行合规性的监管,而不是指导或者指示。现有的监管法规对于金融业、银行业还是以限制性居多,不能适应现代银行业金融创新的要求。
  据吴敬琏观察,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赋予了监管机构超越合规性监管的范围,对监管机构的职能寄予了太大希望,如信贷额度的控制,贷款是否合乎产业政策的要求等等,这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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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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