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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德信成太保集团第二大股东

2007年05月25日 22:22 来源于 caijing
保德信持股15.70%超越宝钢;凯雷仅持股4.20%,保监会要求其持股三年后方能退出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保集团)上市前对外资股东的安排已无悬念。
  5月25日下午,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一份批文,Carlyle Holdings Mauritius Limited(下称凯雷)及Parallel Investors Holdings Limited(下称保德信)已获准持有太保集团19.9%的股份。
  凯雷和保德信于2005年底联手参股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保人寿),持股24.975%。受太保集团整体上市影响,两公司于4月27日获准向太保人寿母公司太保集团转让其所持股份。按重组协议,外资方将转持太保集团股份,并根据定价相应增资。
  据保监会公告,太保集团的注册资本已由43亿元变更为67亿元,其中凯雷认购2.8亿股,占总股本4.20%;保德信认购10.51亿股,占总股本的15.70%。
  目前尚不知外资方面的增资金额,但美资保险机构保德信显然已超越宝钢集团,成为太保集团上市前的第二大股东。
  公告同时显示,太保集团第一大股东仍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78亿股份,占总股本19.08%;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21亿股,占总股本15.25%;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5.36亿股,占总股本8.01%。
  值得注意的是,私人投资集团凯雷在参股太保人寿时居于主导地位,之所以联手在美国经营保险业务的合伙人保德信金融集团,是为了满足监管部门的要求——金融机构应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
  此次转持太保集团股份后,凯雷持股比例明显较小,之前的配角保德信却走向前台,成为第二大股东。此前,凯雷与太保方面曾有约定,太保集团上市后,凯雷可择机退出。但此次保监会公告明确要求:“未经我会批准,外资股东持股时间少于三年不得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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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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