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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推出中国股票指数

2007年04月04日 18:42 来源于 caijing
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总裁表示,鼓励更多的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对《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修正2007年开始



  4月4日,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公司(纳斯达克交易代码:NDAQ)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罗伯特·格雷费尔德(Robert Greifeld)在北京宣布,纳斯达克将从2007年第二季度起推出纳斯达克中国指数(NASDAQ China IndexSM,纳斯达克交易代码:CHNX)。
  “纳斯达克中国指数将能够为中国那些具有创业精神的企业提供一个更加迅速、有效的筹集资金的能力,可以帮助美国投资者和其他国家的投资者更容易地购买那些代表中国经济成长机会的中国公司的股票。”格雷费尔德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纳斯达克中国指数由在纳斯达克、纽交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30家中国公司组成,总市值超过6000亿美元。入选这一指数的中国公司(包括总部位于香港的中国公司)必须满足三个条件:股票的全球市值至少为2亿美元;在美国的日均交易量至少为10万股;价格至少为每股3美元。
  该指数主要目的是追踪创新化的中国公司的市场表现,采用经过改进的加权市值的方式进行计算,具有流动性高、多元化和投资性强的特点,同时可以在美国交易时间实时发现价格。格雷费尔德介绍,纳斯达克曾就这个指数做过一项调查,调查显示很多投资人都非常有兴趣基于这样一个指数来做一些衍生品,并且开发一些投资工具。
  格雷费尔德表示,纳斯达克积极为中国公司提供更好的流动性和筹集资金的场所,鼓励更多的中国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但他强调,中国公司首先需要的是一个完善的中国的资本市场,纳斯达克起到的仅是额外的补充作用。
  2002年,美国政府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旨在加强对公司管理、金融信息披露和审计的立法。该法案的严格上市标准也让许多外国公司纷纷选择在他地上市。
  格雷费尔德表示,总体来说,萨班斯法案大部分条款都非常有益于投资人,因为它增加了透明度,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但该法案需要完善和调整,尤其是要求公司管理层设立和维护内部控制的404条款。
  他表示,美国的立法者和政府官员已表示会对法案进行修改,从而可以让更多公司更容易地在美国上市。他还透露,法案起草人之一麦克·奥克斯利(Mike Oxley)也认为该法案需要进一步修正,修正会在2007年开始。奥克斯利现担任纳斯达克副主席一职。
  目前有40家中国公司、19家香港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今年一季度,北京宇信易诚科技有限公司、新华财经、哈尔滨电气等六家中国公司登陆纳斯达克。格雷费尔德表示,这说明还是有不少中国的公司愿意来到纳斯达克市场,接受比较严格的上市标准的衡量,并且达到萨班斯法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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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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