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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进一步放开居民资本项外汇管理

2006年12月30日 18:31 来源于 caijing
金融专家认为,外汇管制再松一环,意在缓解央行的高额外汇储备以及与之相关的人民币升值压力


  2006年12月29日晚7时,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个人外汇管理政策进行调整和改进: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将个人结汇改为年度总额管理;明确境内个人可进行五类资本项目交易等。这一《办法》将于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规定的五类资本项目交易包括:在履行必要的核准、登记手续后,可进行符合国家规定的境外投资;可通过银行、基金公司等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进行境外股票、债券等金融产品的买卖;向境内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人寿保险项下保险费,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支付;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外汇局核准后,可进行对外捐赠和财产转移需购付汇;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和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到外汇局办理相应登记手续。境内个人在境外获得的合法资本项目收入,经外汇局核准后可以结汇。
    这次政策调整的重点还包括: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外汇资金收付。此外,将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对个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统一通过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对外币现钞存取和携带的管理将进一步规范。
    长期从事外汇政策研究的英国经济学人集团中国首席代表许思涛认为,以往,现钞现汇的区分非常繁琐与复杂。此次政策取消单笔限制,也使结汇变得更加便利。“这些变化都是正面的,是推动废除结汇制度的正面举措。”
    “自2005年7月汇改以来,人民币一直在不断升值,这里面有一个根本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就是央行一家买卖外汇。央行的政策必会触及敏感问题,也就是废除结汇制度。因此,央行的步子还应该更大一些。”许思涛说。
    杂志特约研究员陆磊也认为,央行进一步放开居民资本项的外汇管理,对于缓解央行的高额外汇储备以及与之相关的人民币升值压力,有进一步的推动作用。“老百姓的外汇可用的渠道不断增多,才会有积极性来保留这部分外汇。如果可以用这部分外汇而不需要同央行结汇,央行的外汇储备压力就会降低。”
  在陆磊看来,此次政策的推出,亦有助于缓解目前国内资金的流动性压力。外汇改革政策中的“藏汇于民”、核准QDII(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是第一步,调整个人外汇政策就是紧随其后的第二步,是具可操作性的政策,可以进一步推动“藏汇于民”。
  陆磊还指出,个人保留外币的动机,主要是考虑不同币值的相对变化带来的预期收益。个人心理预期是目前造成外汇储备急剧增加、人民币持续升值、本币流动性持续上升、本币存款保持低位等一系列现象的根本原因。
  他并认为,外汇政策改革最终要落实到企业和个人。目前企业可以通过银行进行外币的风险管理,而央行就个人外汇管理政策做出调整的时机已经成熟。
  《办法》也对境外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做出了规定。其中,境外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包括:在遵守实需自用的原则下可购买境内商品房,境外个人出售境内商品房所得人民币,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汇出;除了国家另有规定,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境内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等金融产品,但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可购买B股,或者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国内人民币股票买卖;个人境内合法财产可按规定对外转移或对外捐赠。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还透露,今后,随着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对个人资本项目外汇交易也将逐步有序地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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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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