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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揽储加账外经营 佛山邮储曝7亿元弊案

2006年11月27日 11:18 来源于 caijing
邮政储蓄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政企不分、政银不分。基层储蓄网点管理非常薄弱,内控、自律机制长期失效



  涉案金额近7亿元的广东佛山邮储案11月中旬陆续开庭,数十储户竞相起诉邮政局,但最终改由地方政府统一指定代理律师,以保“社会稳定”。
  11月27日出版的杂志报道,佛山邮储案案发于今年8月。当地禅城区邮政局内部人员高息揽存两年余,将巨额存款转交地下钱庄放贷或流出境外,终因资金链断裂,引发数百名储户游行示威。佛山市纪委、检察院及公安局当即联合成立“809”专案组。来自司法部门的消息称,目前已查实非法吸储金额达6.8亿元,涉案12人,逮捕归案6人,在逃6人。
  调查表明,此案牵连除散户外,还有佛山当地多家规模较大的私企乃至国企。同时,佛山当地多个村的股份制经济合作社,也有大量邮储存款。“最大的一笔存款是7000多万元。”一位储户说。
  在全国邮政储蓄业务即将从邮政系统剥离至单独成立的邮储银行之际,佛山邮储案至今仍是广东邮政系统的敏感话题。尽管行政诉讼已经开始,刑案追逃阶段,佛山市禅城区政府在事发后不久即向储户开出承诺书,提出先垫付资金,赔偿部分存款本息。同时,要求储户统一委托政府指定的律师,以行政诉讼手段,起诉广东省、佛山市和佛山市禅城区三级邮局。诉讼案由是邮局无法到期支付存款本息。
  9月中,在政府主导下,数十名储户通过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广东京兆律师事务所律所,起诉佛山市禅城区邮政局、佛山市邮政局及广东邮政局。了解,起诉单位大多为佛山当地的知名企业。系列案原定于11月初开庭,之后延至中旬。目前,相关案件的庭审仍在进行中,由佛山禅城区法院统一审理。
  “邮局对此有推卸不了的责任。”佛山市邮政局一位官员说,内部人员与地下钱庄配合,账外放贷,邮局理应承担一定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金融机构违规吸储,应视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赔偿比例。此案中,邮局和储蓄人的责任如何认定,尚待法院审判。
  “现在我们的律师都是政府委派的,一切都要看政府怎么处理。”大富村村委会主任谭润枝说。
  事实上,华法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已向储户作出口头承诺,一定可以拿到赔偿费,但前提是储户与邮局“讲好条件”再上庭,结果内定。
  据了解,佛山市禅城区政府已在今年9月开出一份承诺书,在储户承诺“不聚众闹事”后,由政府先行垫支赔偿,金额约为标的之17%;等到最终法庭判决结果出来后,原则上多退少补。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已有一笔约1000万元的赔偿款从当地一家银行发放,但大部分储户至今未收到任何赔偿。
  “邮政储蓄作为政策性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政企不分、政银不分。邮政储汇局只是邮政局的一个内设机构而不是独立法人,从业人员多来自邮政系统,缺乏金融专业人才。基层储蓄网点的管理非常薄弱,内控、自律机制长期失效。”银监会一名官员在接受采访时,直陈邮政储蓄之弊端。
  来自监管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上半年,全国邮政储蓄系统共发生百万元以上的大案25起,其中内部作案19起,大多发生在现金存款业务环节,以支局长作案居多。■

  (全文详见11月27日出版的2006年第24期杂志“佛山邮储7亿元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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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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