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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专项审计催建监管新体系 (11月24日 PM)

2006年11月24日 15:10 来源于 caijing
伴随27个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成立,《社保基金管理条例》亦纳入立法日程


  继“上海社保案”于今年7月曝光后,对全国社保基金的一次“全景式摸底”已告一段落。
  11月23日,审计署发布了2006年第6号审计结果,公布了对29个省区市、五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审计结果。
  此前一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此项审计的汇报。温家宝指出,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各地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违法违纪问题要一查到底。
  据此次审计结果,截至2005年底,三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18亿元。审计显示,1999年前发生违规问题金额23.47亿元,大多涉及保险基金安全和完整的问题;2000年以后的问题金额47.88亿元,其中涉及违规投资的占5.44亿元。河南、宁夏、贵州三省被直接点名。
  此次审计始于今年9月,除上海和西藏,其余各省份和单列市均纳入审计范围。针对此次公布的结果,审计署将整改时限框定在明年一季度前,并要求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建议对无法追回的社保资金由当地政府偿还。
  据介绍,社保基金的资金挪用问题屡查屡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8年组建以后,联手其他部委进行过三次大检查,其中2000年发现170多亿元社保资金被挤占挪用,2004年发现有16个省份有挤占挪用情况。
  “这意味着,社保基金的管理除了操作程序的不规范、不透明,缺乏有效监管是最重要的原因。政府应该从这些方面入手,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社保基金被挪用。”中国社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德文说。
  目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这个由政府机关、企业、用户和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被认为有利于提高基金监管的透明度。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份成立该机构,其余省份正在筹建中。
  此前,社保资金的监管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基金监督司实施,该机构成立于1998年。监督司司长陈良认为,社保基金出现问题,首先是基金监管法规还不完善。
  现行法律中,仅《劳动法》对社保基金的管理有概括性规定。此外,还有一些文件和规定,都停留在部委一级。《社保基金管理条例》现在已纳入立法日程,将争取与制订中的《社会保险法》同步出台。
  地方的制度建设也在同步跟进。作为社保基金重灾区的上海,11月1日正式公布了《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此规章在国家已有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将“依法管理、严格监督、透明运行”贯穿于社保基金运作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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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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