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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证券本月下旬可能被判破产 (7-18 PM)

2006年07月18日 18:37 来源于 caijing
深圳中院派监督组进驻,阚治东等三名前总裁仍在调查中



   继7月12日公告受理南方证券破产申请后,深圳市中级法院有关人士透露,法院有可能在本月下旬开庭判令南方证券破产。
  南方证券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深圳市蓝波湾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受理破产申请后,深圳中院已指定监管组进驻,进行资产监督及工作交接。知情人透露,深圳市中院可能指定六家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清算人,对南方证券作债权登记、甄别和审计。自7月12日起的90天内,债权人可到指定地点申报债权。
  这是继大鹏证券破产案后,深圳中院受理的第二宗券商破产案。大鹏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保证金,于2005年1月24日被中国证监会责令关闭。整整一年之后,大鹏证券清算组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深圳中院在受理后的第二天就开庭宣布大鹏证券破产。
  相形之下,南方证券的相关处置尤显复杂,在行政接管两年半后才进入司法破产程序。南证于2004年1月2月被行政接管,当时由深圳市政府、证监会和公安部一起成立行政接管组进驻。2005年4月30日,证监会发出行政关闭的处罚通知后,接管组将工作移交给清算组。清算组由深圳市政府组织成立,人员从深圳市审计局、公安局、工商局等单位抽调,组长由原深圳审计局副局长陶长春担任。此外还聘请观韬律师事务所作法律顾问,聘请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与大鹏证券破产不同的是,此次南方证券破产申请系由债权人提出,而非由清算组提出。
  今年3月1日,曾先后担任南方证券总裁的阚治东、刘波和郭元先三人被深圳市检察院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批捕,不过当月即办理保外就医手续。目前,公安部门还在继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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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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