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任志刚:拓宽人民币在港业务已进入具体磋商阶段

2006年06月30日 12:08 来源于 caijing
推动人民币作为两地贸易结算货币,允许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香港金管局总裁任志刚6月29日称,有关拓宽人民币在港业务范围的进程,“具体的讨论已经开始,但并无具体时间表”。
  任志刚在当天下午香港金管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此次人民币业务扩展包括两个方向,即利用人民币作为内地-香港贸易的结算货币,及允许内地金融机构在港进行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试点。
  他认为,贸易结算业务属于经常项目,难度相对较小。但如果香港进口商以人民币向内地购买货物,却未必持有足够的人民币,因此香港银行方面可能需要进行贸易融资,希望中央能够考虑香港提出的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
  相比贸易结算业务,发行人民币债权属资本项目,因人民币资本项目尚不能自由兑换,故此项业务稍有难度。
  迄今,香港是内地以外唯一可以开展人民币业务的地方,目前已经开展了存款、兑换、汇款、信用卡及个人支票等五个领域的人民币业务。截至今年4月,有39家银行从事人民币业务,几乎包括了香港的主要零售银行。
  自2004年2月人民币业务在香港展开以来,香港特区政府同银行业界都积极推动人民币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扩展。2005年11月,有关人民币业务的新政策出台,但多数措施仅是原有业务额度的增加,业界长期盼望的人民币贷款、发债和贸易结算业务都未实现。
  截至2006年4月,香港人民币存款余额为227亿元,不足全港存款余额1%,市场为此担心有限的人民币存款会限制新业务的开展。任志刚表示,业界也希望扩大香港人民币存款限制,但这样做可能会给内地的货币金融稳定带来风险,故需要逐步发展。
  目前,香港银行须按照规定将人民币存款存放于清算行,其回报约1%。任志刚估计,如人民币债券业务放开,债券回报率达2%至3%,则可能拉高香港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利率,吸引较多人民币存款。同时,由于人民币存款利率始终低于港元存款利率,故不会出现香港人民币存款急剧增加的情况。■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