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26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发布监管通报,要求“加强证券基金公司投研人员调研行为监管”,并对3家券商、2家基金公司因境外调研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多位行业人士向财新证实了这一事项。
外界注意到,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下称“机构司”)发出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未使用违规公司的具体名称,改以字母和数字代替:3家券商分别是G1证券、H证券、G2证券;2家基金公司分别是F基金、H基金。
【财新网】2026年10月16日,中国证监会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发布监管通报,要求“加强证券基金公司投研人员调研行为监管”,并对3家券商、2家基金公司因境外调研违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多位行业人士向财新证实了这一事项。
外界注意到,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下称“机构司”)发出的《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未使用违规公司的具体名称,改以字母和数字代替:3家券商分别是G1证券、H证券、G2证券;2家基金公司分别是F基金、H基金。
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许金玲
图片编辑:李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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