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近日对一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产)前权益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刘建义,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00万元。
根据上海三中院公开信息,2021年2月至2023年8月,刘建义先后担任华泰资产权益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对账户的股票投资交易具有决策权,掌握相关产品账户投资或拟投资、交易决策、执行、持仓变化等未公开信息。
【财新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近日对一宗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产)前权益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刘建义,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100万元。
根据上海三中院公开信息,2021年2月至2023年8月,刘建义先后担任华泰资产权益投资部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对账户的股票投资交易具有决策权,掌握相关产品账户投资或拟投资、交易决策、执行、持仓变化等未公开信息。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鲍琦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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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6日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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